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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产假是九十八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依法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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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男方护理假为15日。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相关劳动法对于生育假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一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
各省最新婚假产假天数如下: 省份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河北 18天 158天 15天 辽宁 10天 158天 15天 北京 10天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 3天 128天 7天 山东 3天 158天 7天 上海 10天 128天 15天 浙江 3天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158天 10天(异地生活20天) 江西 3天 158天 15天 福建 15天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 3天 128天 15天 广西 3天 148天 25天 湖北 3天 128天 15天 山西 30天 158天 15天 宁夏 3天 158天 25天 四川 3天 158天 20天 辽宁 10天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158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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