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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款按债权所占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如果有剩余,则退还给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
拍卖佣金一般都是5%。是成交后,买受人在价款之外另外要付给拍卖公司的。 执行款,也就是成交价款,是给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不付佣金,法院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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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拍卖时,拍卖费用由拍卖公司按拍卖成交价格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请查看最高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法院拍卖的房屋,一般是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与市场价有悬殊,有的可能高于市场价,有的可能低于市场价,不一定的。 拍卖以评估价为基准价,价高者得之。
最高法院在执行规定90条中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该条规定体现了平等主义,即无论申请执行先后,还是查封先后均可以不考虑,一律以其分配权款额按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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