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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不需要再经过村委会同意了。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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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目前各地法院对于这类合同的认定标准不一样,而且这类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首先需要判断的是买受人是否为该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则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买受人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里又需要分情况、分地区来判断了,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均将这种情况认定为无效,但也有部分地区认为是有效的,如上海,所以这个需要综合考虑。
涉及土地问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是征收,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使用权的行为是征用,不知道您所在的村委会的目的何在?但是无论哪一种,未经法定程序法院都不会强拆,或者强制征用,建议尽早查清该问题的相关政府文件,祝好
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如果是非本村村民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都不能购买。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愿,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如果担心卖房人以后反悔的话,可以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将宅基地使用证上面的名称使用权人变更成买房人。 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办过户了。实践中一般是在宅基地使用证上进行变更,然后由相关部门盖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老夏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 宅基地本身就有一种社会福利性在里面,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住房,如果说你卖了,那可能是你觉得不需要这个住房了,再申请的话就不批准了。 农村宅基地原则上“一户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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