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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转让股权的行为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
1、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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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权转让的效力与变更登记无关。股权转让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转让股权后,公司会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无论是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上述规定将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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