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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以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四、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但依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你所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1470-800)*20%=134元。由此可见,对你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数额是准确的。
最常用的方法: 1、虚拟一些外付劳务费。一般会找一些熟人提供他们的身份证号,虚拟对他们发放劳务费的账务,实际这些钱发到你们单位的员工手里。这么做要注意:账上每个人发放的劳务费金额不要超过800,否则劳务费也要交税;确保这些人当年年收入不会超过12w。超过12w的个人年终需要自行申报个税,如果你虚拟在他们的名下,届时他报的数会和税务局系统的金额对不上 2、发放一些购物卡等现金等价物。按现行税法,购物卡等现金等价物也需要交个税,但是绝大部分单位购买此类物品的时候,都会要求收款单位在发票名目上做处理,比如考成会议费等,如此走账无需交个人所得税。 3、平时的月薪少发,年终奖多发。年终奖有单独的计税方法,可以少交一些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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