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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解除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跟总价合同对比就容易理解了:总价合同中,合同价款要根据估计的工程量来确定,如果实际工程量小于估计工程量,这时合同价格并不减少。那就等同于业主多付了一部分钱,亏了,相反,如果实际工程量大于估计工程量,同样合同价款也不会增加,等同于承包方多干了一部分工作,亏了;总之在总价合同中,业主要承担实际工程量少于估计工程量这部分的费用风险,而承包方要承担实际工程量超出估计工程量部分的费用风险;相比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就是根据完成单位工程的成本和利润来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中主要约定的是完成单位工程的价格,而最后的总价在工程实施结束时根据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好的单价来确定总价款。这样无论合同工程量小于实际超出或者减少,双方的付出和收入都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产生的费用,不存在多付或者少付,自然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这么解释你能理解了吧。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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