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移植或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擅自砍伐城市树...
建设单位按规划带征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应当移交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带征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不得移作他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可并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绿化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绿化配套工程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度推迟,但不得晚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城市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并通知督促树木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及时砍伐处理:(一)发生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和自然枯死的;(二)长势极度衰弱,无观赏和保留价值,主干腐朽随时有倾倒危险的;(三)严重倾斜妨碍交通,危害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树木砍伐处理后要及时补栽新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1,667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6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