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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
鼓励开展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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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是指人民法院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是保障人民法院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鼓励开展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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