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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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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材料1、父亲(母亲)户籍簿2、结婚证明书或法院民事调停书3、出生医学证明书4、父亲(母亲)一方户籍不在市内,出生婴儿一年到头在厦门申报出生的,也需要提供外国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证明书。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二.办理手续的监护人向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4、办理时限手续的户籍窗口当场办理,跨年(指一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查验证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
新生儿落户口办理程序: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办理入户,父母一方要落实计划措施或签定合同,凭《计划生育服务证》、、薄、上环证、结扎证或医院开出不宜节育的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加具意见后,到派出所入户。如属计划外生育的,应先到街道办事处办理缴交社会抚养费手续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你看女方是哪里的户口,要求孩子落户到女方户口,应按当地的新生儿入户程序办理为准,建议你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有关新生儿入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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