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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精神抚慰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公民因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这笔费用即是精神抚慰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抚慰金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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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精神损害赔偿,又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非法侵害而造成的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
《民法典》规定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民法典》规定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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