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前,你们的劳动关系存在,建议你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只要你帮其它公司的行为不存在竞业禁止(即和自己在本单位从事的...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要求劳动者不能离职是违法的,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如果公司通过协商的方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应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年限自您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月工资按您劳动关系终结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您主动辞职,您则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可以不去,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