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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后,各地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产假最多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享受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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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性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期91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一胎产假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的基础产假加上各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奖励产假;二胎生育只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的基础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下,每次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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