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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理论上说,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按照100%报销,只是因为个别的医药或者检查,不属于报销范围,一般来说,凡是工伤保险不报销的,由单位承担了,...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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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问的银川工伤保险怎么报销的问题可以参照以下回答。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社保报销根据规定进行,工伤保险条例并无规定具体报销比例。 2、下面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2.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 (三)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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