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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无效的婚姻不需要撤销,只需要申请无效,可以撤销的婚姻才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
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从《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中知道,认定为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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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撤销婚姻不等同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要利害关系人提出撤销申请婚姻才会被撤销,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无效婚姻不可以撤销。但需要向法院申请无效。且以重婚为由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申请人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1、可撤销婚姻不等同于无效婚姻; 2、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 3、可撤销的婚姻需要利害关系人提出撤销申请婚姻才会被撤销,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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