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则相对人是善意的,则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相对人是恶意的,即相对人知道或者应...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合同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的请求力,是指债权人有依其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 2、债权的执行力,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实现其给付的效力; 3、债权的保持力; 4、依法实现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其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在期限内予以追认了或者合同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被追认或者相对人明知其超越了权限的,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