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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请:根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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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经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直接申请解决,所有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资未满半年的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的代通知金。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如与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辞职的主要情况是: 一、劳动者未受劳动保护的; 二、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 3、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缴纳社保; 4、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 五、合同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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