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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学校集体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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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集体户籍可视为当地户籍,在南京买房无影响。一个是当地户籍居民,另一个是外国户籍。根据南京现行的户籍政策,单位和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籍仍视为当地户籍,按照南京户籍买房的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未婚,民政部门还需要出具未婚证明。《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意见》 第一条 确定执行对象 (1)取得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含副高级、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年龄在40岁以下。与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购房时不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证明。 (二)因赠与取得房地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3)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房地产的,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房地产的,按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应当具备购房资格。 (4)因征收货币化安置再次购房的,根据市建设委员会的审计意见,在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数量或面积及以下房屋时,不实施住房限制政策。 第二条 社会保障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按个人所得税证明确定纳税证明,因未达到起征点而未纳税的月份累计。 (2)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其他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证书予以认可。 (三)在江苏省地税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认可个人所得税证明。 (四) 对非本市户籍家庭,由家庭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时间最长的成员确定。 第三条 购房证明有效期的认定 (一)2017年3月16日前已签发购房证明的:因有效期过期且未重新申请购房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认购或合同确认商品房,《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二手房合同打印或确认提交。购房证明过期的,可以续签,继续有效。 (二)因购房证明遗失申请补发的,证明在有效期内但未购房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 (三)新开具的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现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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