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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有的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即使保全,也无法对房屋进行控制,这种情况下,保全的意义不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
买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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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房地产需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简单地说,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如果属于农村房屋,在司法实践中,因转让受限,法院一般不予保全。 对城镇中的房屋,也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有些房屋虽没有下发房产证,但大证已经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是可以保全的,并且能够防止对方转移。 对有的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即使保全,也无法对房屋进行控制,这种情况下,保全的意义不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房地产需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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