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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原业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通过书,房管局直接过户到你名下。 2、...
如果法拍房房主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通过书,房管局直接将房屋过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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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未办理房产证的法拍房须按照以下流程过户: 1、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办理评估手续; 3、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5、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提交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
房屋拍卖的基本程序: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 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律师解答 如果法拍房房主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通过书,房管局直接将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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