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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已帮你们交纳一年以上的生育险,可到你所在区的社保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保险中的生产费用(就是你生孩子的费用)最高保险额度为3000元,另外还有一项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可以领3个月,如果你属于晚育的话就再加一个月,共4个月。可领取的生育津贴数额计算公式为:单位为你交的社保基数/30*天数=津贴数。打个比方,如果你的社保基数为2000元的话,就是2000/30*120天=8000元 具体还是建议你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保局,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元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第83条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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