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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是对其实施的信用惩戒。与司法拘留不冲突。如果符合条件,依然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
如果是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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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成数降低比如,你原本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可以申请到100万的贷款,但是受到不良记录的影响,银行只能够批给你一半,即50万,你的贷款成数就被降低了。2、贷款利率较高比如,正常申请贷款的话,房贷的年利率是7个点,但因为你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要求你必须付8个点甚至更高的年利率,这样才可能批准你的贷款。3、贷款申请直接被拒绝如果你的不良记录已经比较多,并且性质比较严重,那么当你申请房贷时,银行就会直接拒绝。
根据《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担保应当具备的要件: 第一,担保人要向执行法院而不是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 第二,该执行担保不但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还应得到执行法院的批准; 第三,如提供财产担保,还应参照民法典、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执行和解协议中符合上述要件的担保行为可被认定为执行担保,担保人应受有关执行民法典律规定的约束,申请人可直接申请执行该担保人的财产。
法定代表人可以其他人员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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