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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中虽未明确约定保证条款,但以保证人的身份在“保证人”栏下签名或盖章的,则推定第三人具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写有保证人...
证明人不负还款责任,当然,如果窜通一方欺诈另一方,会有其它相应的责任。有关欠款条上面的证明人有连带责任吗还有不明,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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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写欠条,如果经过他人同意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他人同意后,当事人就可以作为他人的代理人,以他人的名义写欠条该欠条对他人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他人要求写的是欺诈的欠条,帮别人写的人知情的要与他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欠条中虽未明确约定保证条款,但以保证人的身份在“保证人”栏下签名或盖章的,则推定第三人具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写有保证人的欠条上签名或者盖章,表示其同意欠条内容,也同意该人担任保证人,即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案外和解并履行义务的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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