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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所有损失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连带赔偿自己的损失。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费等十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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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之间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如受保护哪就是侵权。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根据合同法73条,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因此损害到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成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不符合本解释第13条规定的。2,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之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第16条规定。4,债权人以次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为初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13条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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