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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交,但是有条件。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
社会保障支付方式主要由两种情况组成,一种是单位和个人按不同比例支付,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单位支付工资是扣除,即单位支付社会保障是每月分别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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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待遇有应当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我的补充::52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1、社保缴纳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的。 2、工资是你个人的劳动所得,有获取自己劳动所得权利。 3、你7月份“离开公司”有没有按劳动法规定办理辞职申请,有没有按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没有,那么单位有权要求你支付不少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所谓的代替通知金),并可依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你承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经济赔偿。 所以,你有权向劳动部门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和支付工资。但你也有可能需要赔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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