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了同居关系,但是在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状况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