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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购买工伤险或意外伤害险,用工方需参照工伤承担赔付责任,有保险的社保承担,无保险的由用工方完全承担,建议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近委...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对方赔偿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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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上班后又复发怎么办,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旧伤复发费用自理。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享受了一次性补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补偿,之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应当自理。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
若因工作原因而导致伤害,可以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赔偿问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具体赔偿要结合工资等相关因素而定。
员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为员工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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