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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最低工资规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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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只有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费。因此,对于是否需要加班的,劳动者就应该要对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加班,劳动者主动要求加班或者自行私自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当劳动者提供了证据证明了单位安排了加班,并有相关考勤记录的,应当认定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劳动者的加班时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者自愿加班,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根据该规定,加班费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伙食补贴属于劳动福利待遇,二者都不能计入最低工资范围。因此,最低工资是不包括加班费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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