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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时限不因为是个人申请或者集体申请而变化。2,受理时间为由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逾期仲裁委员会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可以向法...
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五日之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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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审理期限。受理期限为5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1、因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算起;但时效中断的,则重新计算一年。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十五日内及时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五日之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的,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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