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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如下: 1、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时应一并提交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否则异议成立的可能性较小。 2、理论上,收到申请后...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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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灵活性。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
离婚案件法院移送管辖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出具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案件法院移送管辖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出具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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