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各街镇社保所办理。...
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为其办理人员减少,暂停缴纳社保费用;再由新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人员增加,接续参保即可;个人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两个单位同属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原单位办理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新增手续。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均有离退休费,但是计发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 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详情还需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4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