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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区别有下面几点1. 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 2. 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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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是: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以下是我找到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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