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补充;2、被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项第5条的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农村人口在城镇务工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话,可以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因此城镇农村车祸赔偿标准有一定的不同之处。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9人已浏览
1,454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