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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补充; 2、被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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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标准还是定的比较高的,这样是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也能让被侵权人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人身受到伤害以后,也应当将自己的花销单据都保存下来,这样可以作为索赔的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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