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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该部分有异议,可申请重新检测电表,如果是真的存在问题,是应当补交的。适用法:《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
我们给开发商买了房子,如果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随时要求开发商修理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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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一定会导致解除合同(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买受人能否退房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买受人能否退房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在保修期内来承担修复责任。但如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仍可解除合同。
一、你认为您的合伙人侵害公司利益,不能给您分红的,您可以申请公司解散。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你可以转让股权,通知另一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你可以转让,当然另一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您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状况,依法了解公司经济状况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当前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查清楚本公司盈利状况然后依据约定或者出资比例来享受公司分红,分红结束后你再准备股权转让,这是基本的工作流程。 关于分红的问题之前也提到了您有权查阅的,税收也是一个突破口去了解一下内容。 四、关于职务侵占一方面,您如果有相应的证据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实你应该先是举报并提供线索,由经侦部门去侦查。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您现在主要问题是证据,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责任上一定要把公司的账目流水拉出来,走私下账单的话,税务局可以调查的。可以突破一下
1,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2,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3,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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