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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有权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需要区分产假和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女职工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休产假,只要有生产的事实,都应当无条件批准其享受90天的产假。但是,未婚生育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所以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相关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工资。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60天晚育假是奖励,二胎没法享受。因此总的来说二胎是有产假的,只是比首胎的产假天数要少。
一、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点击子网站“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办事指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查看或者拨打苏州12333具体咨询。如是园区参保人员,请具体咨询园区公积金(社保)管理中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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