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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诉讼解散公司一般在六个月内。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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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并未规定解散清算具体需要多长时间,也无法规定需要多少时间,不同的公司解散,财产账目复杂程度都不同,具体要看进度和效率。从实践来看,一般周期都会比较长,情况比较复杂的,通常都在一年以上,但如果财产状况清晰,顺利的话几个月也可以完成。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当场受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2)成立清算组 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级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级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其他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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