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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2、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
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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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提请程序:监狱管理局作出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立即生效,但不立即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书面意见,法定期限过后立即执行。如果提出上诉书面意见,监狱管理局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总的来说,如果被监外执行,说明当事人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罪犯都可以被监外执行。就像是罪犯患有严重的疾病,也必须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去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医疗诊断证明不能申请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的提请程序:监狱管理局作出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立即生效,但不立即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书面意见,法定期限过后立即执行。如果提出上诉书面意见,监狱管理局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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