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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救济手段!但若你自己都认为是违章建筑,复...
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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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第一,经过复议还是决定不回避的,你在这一诉讼阶段是没有其它的救济方式了,毕竟一个案件不可能一直纠缠在一个环节上走不下去的。第二,救济方式可能发生在下一诉讼阶段,比如说上诉或申请再审阶段。如果你的理由是成立的,那这个案子就可能因原审法院的不回避而被发回重审,也就是判决被推翻。第三,建议你从根本上找点原因,比如说理由成立,那是不是没有证据,那就想办法找支持你回避申请的证据。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能出现以下结果: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4、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没有证据、依据,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是行政复议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它是指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拒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时,有关国家机关责令或者强制其履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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