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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离婚财产分割廉租房是不可以的,离婚时不属于任何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所以不能分割,但可要求居住使用权。...
以下就是南京廉租房离婚如何分割的解答:廉租房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不存在分配,但是要续租的话,就要像组建部门提交申请,按照实际情况给更需要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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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不能直接认为只要是在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就一定属于共同所有。毕竟有的夫妻会约定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这个时候如果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日后也是由自己独自还贷的话,则此时的房产通常都是认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3,婚前个人支付产值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归购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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