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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债务,内部可以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结算。...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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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即分公司资产也是总公司的资产一部分,总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资产来清偿,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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