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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好的,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乙方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 1)劳作者违背效劳期约好要求提前解除...
1、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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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不合法,此合同属于显失公平。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相关延伸】 承担违约责任必须以造成损失为前提? 答: 承担违约责任不是必须以造成损失为前提的。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只要同时具备了以下四个条件,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一)工人违反服务期限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向使用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配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龄的,不影响按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工龄期间的劳动报酬。从那以后,规定没有训练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使用者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为了保证退休后业界限制条款,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阻碍劳动者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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