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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单身无房职工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2.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3.在五城...
第一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2、第二套房在武汉有一套住房(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在限购区买房,第二套房首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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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购房入户的政策是:购买90平方以上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一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购买90平方以下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三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2011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二)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二、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三)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当事人不是成都本地户籍,想在成都购买住房。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在成都近2年纳税或社保连续的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到售楼处签署当事人名义购房合同。 如果是贷款购买,还需出具收入情况证明,资金流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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