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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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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挂失,登报,就可以重新办理土地证了。不补办虽有影响,但不是很大,因为土地部门有相应的土地登记卡作为依据的。但最好是办一下,比较稳妥。
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补办。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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