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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爷爷奶奶留下遗嘱的话,遗产按照遗嘱处理;否则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大姑所说的口头遗嘱初步判断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视为无效。 (...
当时您父亲将房产证登记在您的名下是否有明确的赠与表示?如果只是借用您的名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话,应该仍被视为您父母的财产,父母各占一半,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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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房产证的署名规则已经有律师帮您解答过了,您现在是希望把房子变成您和父母按份共有的吗?一般来说,和家庭成员共有的话,属于共同共有。但是您和父母之间可以明确约定房屋属于是按份共有的,这是可以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不是重点,因为房产证仅仅是一个公示作用的证明,真正的所有权还是需要看您和父母之间的约定的。
九四年父亲以他的名义在单位出资五万元集了一套住房,九五年为了在另一地方集资住房把单位住房的名义改为我弟弟的名字,后来住房产权也办在我弟弟的名下.但事实是我父亲一直把这套住房当做自己的,暖气改建工程款、管道煤气入网费、水、电、暖、垃圾费等都是我父亲支付,单据上填写的也是我父亲的名字,对外出租住房也是我父亲和对方签订合同。请问这套住房产权该如何认定呢。1、以产权登记为准2、归你弟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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