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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暂行办法规...
啊的问题。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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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流程: 1、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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