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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停工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
1、用人单位停工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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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办法执行。
1、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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