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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质权的股权不能再买卖,除非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质权的股权不能再买卖,除非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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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不能再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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