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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关系法律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应该享受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力。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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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恢复原工伤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补发。rr刑满释放的工伤职工依然是工伤保险的对象,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群中,并不包括服刑的职工。因为收监服刑期间,工伤职工生活需求的各项保障由监狱提供,故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刑满释放后,则应当恢复工伤保险待遇,服刑期间的不予补发。r《社会保险法》r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r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r(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r(三)拒绝治疗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一)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监狱法》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 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和社会保障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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