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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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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定返还的相关规定是:行为人可以约定达到一定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保证金;也可以约定分期返还保证金。施工合同的内容由合同双方约定的,约定的内容包括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2.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期限为二年。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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