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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当然没有没收学生手机的权力。但当学生使用手机给学校的管理造成影响时,学校有权进行一定的管理。但这种管理手段只能是合法的。学校所说的暂时保...
捡到手机不归还犯法,这是非法所得,构成了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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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利,如果学生沉迷于手机,影响学习,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并事后返还的,是合理合规的。但若构成非法侵夺占有学生财物的,则是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学校没有这种权利,行政机关才有没收和暂扣的权力。
学校没收手机是不合法的,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手机属于学生合法拥有的动产,其物权受到法律保护,学校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的手机。
学校收学生的手机,实际上是保管行为,并不违法,但学校的行为是否恰当值得商榷。如学校收手机的行为,没有造成学生手机物品和手机里钱款的损失,学校也不会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学校的校规和纪律要求,不应因持手机上课而扰乱教学秩序。学校出此规定,从目的上看,也是为了学生能够专心学习,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学生,还是学生的家长,应对学校此项规定予以理解,自觉遵守。另外,学校周一就开始收手机,周五放学才还给学生,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有待商榷。家长为学生配备手机,一是为了方便与学生进行联系,二是让学生通过手机支付等功能,得到生活上的便利。而周五还机,使学生和学生家长均会感觉不便,甚至可能没有手机而产生其他问题。建议学校考虑到学生家长为学生配备手机的目的,建立合理的收发制度和措施,如上课前由学生主动将手机存放在由学校专人管理的地方,当天放学可以自由领取,这样即符合学校的规定,又可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避免看待问题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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